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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榔頭哥」逆向又恐嚇 和解後爽約被害車主怒PO網:後悔心軟沒告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太平一名黃姓男子騎機車逆向行駛,差點與翁姓機車騎士擦撞,黃男竟持榔頭恐嚇翁姓騎士遭起訴。(圖/翻攝自社會事交通版)

▲太平一名黃姓男子騎機車逆向行駛,差點與翁姓機車騎士擦撞,黃男竟持榔頭恐嚇翁姓騎士遭起訴。(圖/翻攝自社會事交通版)

台中市太平區一名翁姓男子,騎機車行經路口,差點跟一輛逆向行駛的黃姓機車騎士碰撞,當時翁男長按喇叭、示意黃男已經違規,並揚言「叫警察」,引起黃男不滿,憤而拿起榔頭上前理論,雙方爆發口角衝突。事後黃男被移送法辦,雙方以新台幣3000元和解,不料黃男卻爽約不認帳、未依約定付款,翁姓男子決定不忍了,將影片公開PO到社群,呼籲民眾遇到類似行車糾紛,千萬不要心軟、告到底。

這起行車糾紛發生在去年5月下旬,32歲翁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太平區長億路口準備左轉,這時一輛逆向行駛的機車迎面駛來,翁男緊急煞車並長按喇叭示警,忍不住回頭大罵,不料39歲的黃男未道歉,竟怒氣沖沖、手持榔頭走下車,向翁姓男子理論、飆罵三字經,直到翁男反嗆:「我要叫警察」,黃男這才轉身離開。

黃姓男子下車持榔頭找翁男理論,事後被依恐嚇、妨害自由移送法辦,雙方最終以3000元和解,黃男卻爽約不認帳。(圖/翻攝自社會事交通版)

▲▼黃姓男子下車持榔頭找翁男理論,事後被依恐嚇、妨害自由移送法辦,雙方最終以3000元和解,黃男卻爽約不認帳。(圖/翻攝自社會事交通版)

黃姓男子下車持榔頭找翁男理論,事後被依恐嚇、妨害自由移送法辦,雙方最終以3000元和解,黃男卻爽約不認帳。(圖/翻攝自社會事交通版)

事後太平分局接獲舉報,依照黃男逆向違規部分,製單告發,同時針對黃男涉嫌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案件於今年3月3日開庭,雙方在台中地院調解委員會以新台幣3千元和解,約好隔天4日匯款黃男卻爽約不認帳,氣得翁男後悔當初沒有堅持提告,決定公布行車糾紛過程,將影片上傳至「社會事交通版」,並發文呼籲民眾:「提醒遇到此類行車糾紛,千萬不要心軟告到底!」。

林瓊嘉律師表示,法庭上和解是互相讓步而達成共識,若發生對方和解後又爽約的情況,無法請求繼續審判,考量訴訟需要成本,如果賠償金額偏低,在沒有人受傷的情況下,可以聲請強制執行,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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