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蔣季容報導澎湖縣議會議長劉陳昭玲等人被控涉嫌貪汙,澎湖地檢署14日凌晨1點20分表示,認為劉陳昭玲、陳姓機要祕書及孫姓女子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罪嫌重大,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劉陳昭玲(中)涉嫌貪汙。(圖/中央社)澎湖地檢署13日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廉政官,搜索包含議長辦公室等19處場所,並傳喚相關被告、證人共15人到案。檢察官漏夜詢問後,認為劉陳昭玲、陳淑美及孫姓女子3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賴姓被告5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及證人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