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松山分局向徐男(灰衣)提告名譽權及電腦螢幕損失,求償20萬8千元。(圖/資料畫面)
一度引爆爭議,並使得多名員警被記過、調職的「松山之亂」,鬧事的四海幫分子徐權被判刑6月。民事部分,松山分局向徐男求償20萬8000元,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一審宣判,判決徐權需賠償8000元確定。此案也是首見,警方向被告求償且勝訴案件。
松山分局主掌,徐男於2021年4月16日凌晨,以鐵椅砸毀中崙派出所值班台電腦螢幕,導致螢幕破損不堪使用,徐男需賠償8000元;另徐男的行為足以降低民眾對分局的評價,並經媒體以「松山之亂」大幅報導,已屬不法侵害分局之名譽,受有非財產上損害20萬元,依法求償共20萬8000元。
法官認為,砸毀電腦部分雙方皆不爭執,有相關證據為證。雖然徐男表示,已經賠償分局同一品牌、規格相同的電腦螢幕,但分局否認,徐男是否有確實交付,並非無疑,因此分局請求賠償有理。
不過名譽上受損害而求償20萬元部分,參酌徐男於警訊時所述,衝入警局只是要找對方理論,不知道對方身分,及現場2名員警之證稱,沒有人對他們為強暴、脅迫或辱罵等行為,難認徐男有侵害分局名譽權的故意或過失,求償20萬元即屬無據,因此僅判局徐難需賠償8000元,其餘請求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