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彰化報導
▲彰化地院將前文資局蕭姓官員依貪污罪判刑。(圖/翻攝Google Map)
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專門委員蕭銘彬擔任主任秘書期間,竟利用承辦離岸風電環評案時,向風電廠商索取回扣。廠商給蕭857萬元,當起綠能蟑螂。但他只坦承拿到172萬元,並全數繳回。彰化地院審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蕭男3年8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時任文資局水下科長、事務科長的蕭銘彬,105年至107年間利用職權針對風電廠商3個標案向廠商索賄。第一案為離岸風力電發場開發商在開發計畫前,依法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廠商先行調查開發所涉水域有無或疑似水下文化資產,再向文資局提出調查報告,審議通過後才能取得開發許可的水下文化資產初步調查報告案。譚姓廠商交付172萬元給蕭,作為協助特定廠商所撰擬調查報告通過審查的對價報酬。
第二案是水下文化資產調查相關儀器設備採購案,蕭男涉嫌協助包庇護航特定廠商得標,自106年6月至107年3月間,4次合計收取585萬元。第三案是雲端火災預警系統規劃建置採購案,廠商順利得標後,依約3次支付蕭男共100萬元。
全案因彰化地檢署偵辦「綠電蟑螂案」時,意外發現蕭男涉入其中。據了解,蕭男喜歡約在廁所收賄款,有一次約在台北市南海路的星巴克廁所內,另一次約在中正紀念堂的捷運廁所內,在10個案件中,他自稱只收到172萬元賄款,已全數繳回。
法官審理後表示,蕭男身為國家高階文官,不思廉潔自持,徇私枉法,嚴重戕害官箴,判3年8月;譚姓業者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