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新竹縣政府去年首發敬老禮金1萬元,嘉惠2193位因入籍時間門檻無法領敬老福利津貼的長輩。竹縣人口快速成長,縣長楊文科衡量縣府財政,在排富且不影響中央對縣府補助款的前提下,決定今年續發1萬元敬老禮金,4月1日起受理申請。
新竹縣政府今(27)日宣布本年度再發放1萬元敬老禮金,4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申請,申請單位為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處說明,今年敬老禮金發放對象的3要件為:一、今年年滿65歲;二、民國94年8月1日以後設籍新竹縣;三、截至申請日當日已持續設籍滿10年者。若去年已申請並審核通過的長輩,今年免重新申請。另外,最近1年內居住國內未滿183日、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職員工、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者,也不能領取敬老禮金。
社會處強調,考慮資源公平合理運用,敬老禮金設有排富條款:一、110年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超過50萬元;二、個人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總額超過500萬元;三、領有軍公教退休(職)金(含政務、公營事業);四、領有老農(漁)福利津貼;五、領有榮民就養給與。
社會處提醒新申請的長輩,務必在期限內檢附申請書、切結書、個人戶籍謄本、郵局存摺影本(正面)、個人所得證明、財產清單及其他證明文件,向戶籍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禮金將分2批發放,去年申請已通過審核者與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縣府將於7月中發放;7月1日至9月30日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將於11月中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