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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2線3星警被控騷擾女房仲害不敢出門 檢方認犯嚴重大!聲押禁見

記者楊佩琪/綜合報導

檢方認為林姓偵查佐有串供滅證、反覆實施之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資料照/記者王宣晴攝)

▲檢方認為林姓偵查佐有串供滅證、反覆實施之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資料照/記者王宣晴攝)

任職台南市警局2線3星林姓警務正被控因與女房仲發生糾紛,不斷以電話、Line甚至到女房仲工作地點騷擾。女房仲在家人陪同下報案。台南地檢署31日傳訊林男,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對此,台南市永康分局表示,絕不掩飾、護短,從速從嚴追查究責。

台南地檢署認為,林男涉犯跟蹤騷擾防治法及性騷擾法,犯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及串供滅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全案將由台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決定是否交保或准押。

永康分局表示,女房仲日前到分局報案,表示遭到林姓偵查佐持續糾纏騷擾,且不斷利用通訊軟體傳送訊息,還到其工作地點進行騷擾行為,致女房仲不敢出門上班,最後得在親友陪同下赴警局報案並提告。

分局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持不掩飾、不庇護態度,從嚴、從速追查究責。因犯嫌具警職身分,於31日依法開立書面告誡,約制告誡林男外,並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將依後續偵查結果,從嚴處理。

根據了解,該名林姓警務正44歲,離婚,因要賣房子認識女房仲,但女房仲控訴,一開始林男還正常,慢慢傳訊息的內容越來越情色,連「含睡嗎?」等語都有,還跑到公司找人,因害怕林男的身分,知道她的車牌、工作地點等,根本不敢出門上班,精神飽受折磨,直到家人陪同到警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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