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高雄市新聞處前機要秘書趙嘉寶。(資料照/翻攝自刑事局官網)
高雄市政府新聞處前機要秘書趙嘉寶因涉貪,2014年11月間被判刑11年定讞。針對前立委黃國昌質疑,趙嘉寶的人脈背景、讓他直到2019年才入獄,日前申請假釋就獲准,刑期根本還不到一半。對此,法務部表示趙嘉寶的假釋申請審核與其他受刑人一樣,皆依法辦理。
法務部矯正署表示,趙嘉寶的刑期確實已執行超過2分之1,因4案貪汙案已有3案入監執行在先,又犯第4案,才會再度入監,合計執行時間為6年2月。
矯正署強調,既然趙嘉寶執行期已過半,申請假釋,假釋審查委員會得依其在監表現等情事,綜合審查考量後,認為符合刑法規定假釋要件,因此准予假釋,所有程序皆與其他受刑人相同,一切依法、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