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鄭餘蓉報導
▲6名移工跑到夜市偷充電,被依竊盜罪告上法院。(示意圖,非本事件車輛/資料照)
6名印尼籍移工分別騎著6輛電動自行車外出,途中跑到高雄凱旋夜市偷偷充電約30分鐘至1小時,夜市管理人發現後提告竊盜,並提出民事求償6萬元。案經審理,在刑事方面,法院依竊盜罪判6人各罰3000元,但經實際計算發現夜市僅損失2元電費,因此民事方面6人僅需賠給夜市2塊錢。
判決書指出,事情發生在2021年12月26日中午,這6名印尼籍移工各自騎乘電動自行車外出,途中電力即將耗盡,於是他們前往高雄凱旋夜市內,把自備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插入夜市設置的電源插座,充電約30分鐘至1小時,被夜市管理人發現後報警處理。
刑事方面,法院念在6人犯後均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單次充電時間僅約半小時至1小時,所竊電力的價值尚屬微薄,衡量犯罪動機、竊取手段、智識程度、職業暨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具體情狀,依竊盜罪判6人各罰3000元,可易服勞役,無驅逐出境之必要。
民事方面,夜市管理人求償6萬元,但法官指出,凱旋夜市的用電類型為表燈時間營業用,6名移工涉犯侵權行為時間的流動電費每度為1.39元,而且移工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的規範電功率最大為210瓦特,從而計算出夜市損失電費為2元,故判6人僅需賠償2元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