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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心被侵門踏戶!「共有持份」外流1%很恐怖 別人家產竟然可以輕鬆買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共有持份」無論持有比例多寡,可合法向任一共有人購買持份,無須告知其他共有人。(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共有持份」無論持有比例多寡,可合法向任一共有人購買持份,無須告知其他共有人。(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家有敗家子,當心被外人輕鬆奪產!台灣高房價、高齡,雙高之下,繼承上的「共有持份」也不斷發生,但如果家族內有1個敗家子,其他人又不多加留意,就有可能不慎被外人「侵門踏戶」獲得持份,默默買走大量持份比。

舉例來說,一個家庭有5個兄弟姊妹,父母往生後,排除其他情況下,遺留家產理應每人持份1/5,然而,如果其中有1人是敗家子,被外人取得持份後,恐怕就很容易被各個擊破,最終被外人輕鬆便宜奪產。

根據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

情況來了,倘若敗家子將1/5持份出賣,但其他4兄弟姊妹沒有人承購,流到外人手上,未來這名外人如果想購買其他4人手上持份,依法無須告知其他共有人,就有機會各個擊破,一一便宜收購其他人的持份。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指出,根據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十一點(九),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除買受人同為共有人外,他共有人對共有人出賣應有部分之優先購買權,均有同一優先權。

換句話說,其實只要獲得一份不動產的持份,無論持份多寡,即使只有1%,法理上都屬於優先購買人,向其他共有人承購其他持份時,都免通知其他共有人,對於有心人士來說,就有可能在其他人不知情下,默默收購了許多持份。

鄭文在表示,上述的狀況是有可能發生的,他提醒民眾,「當我們看到家族內有人欲出售家產的『共有持份』時,千萬要謹慎以對,才不會發現外人『侵門踏戶』後為時已晚,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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