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出示台北市勞動局公文,認定資安院未依法給予勞工工資,資安院今天回應,今年1月16日、1月31日兩批到職的人員,1月跟2月薪資都已在2月22日入帳,後續薪資都依規定準時撥付,目前尚未收到勞動局公文。
▲數位發展部長唐鳳身兼資安院董事長。
徐巧芯今天凌晨在臉書上公布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公文內容,說明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資安院)涉有未依法給予勞工工資以及休息日出勤工資,涉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及第24條第2項規定。
資安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今年1月16日、1月31日兩批到職的人員,1月跟2月薪資都已在2月22日入帳,後續薪資都依規定準時撥付,資安院對人員薪資撥發、勞動權益及福利事項非常重視,重申對相關人員的勞動權益都優於勞基法相關規定。
資安院進一步說明,截至今天上午尚未收到台北市勞動局公文說明行政處分審查結果。如果後續有收到公文,將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