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與丈夫結褵40年的人妻意外發現丈夫不但外遇,還有3名非婚生子女。
在法律保障下,婚姻不該有第3人的存在,但桃園一名人妻與丈夫結婚40年才意外發現有小三的存在,而且丈夫還有3名私生子,妻子發現後大受打擊,向丈夫及小三求償100萬元撫慰金。桃園地院審結,判2人須連帶賠償元配25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元配小美(化名)40年前與丈夫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6年前兩人結束婚姻關係。小美在婚婚姻還存在時意外發現小三的存在,而且已經有兩人還有3名非婚生子女,已經嚴重侵害她的婚姻幸福及配偶權甚鉅,依法向2人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不過人夫出庭時辯稱,妻子早就知道小三的存在,某年的掃墓,他們還帶著3名非婚生子女與2名成年的婚生子女見面,還介紹「這是你們的弟弟、妹妹」,強調孩子返家一定會告知妻子,但妻子卻從未沒問過他,顯然是裝作不知道。
小三則喊冤,認識人夫時看見配偶欄是空白的,她才會和人夫交往,直到生第一胎時才知道人夫仍有婚姻關係存在,直到她生下第3胎,才說會與妻子談判。
桃園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人夫確實在婚姻期間與小三發生親密行為,再加上小三曾說生了第一胎才知道人夫婚姻沒斷,回推至少2009年就知情,侵權屬實,判2人須連帶賠償2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