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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遊」石門水庫摸黑偷搬珍貴肖楠 車藏濕木露餡...遭眼尖警逮捕

記者潘靚緯/苗栗報導

保七總隊員警13日晚間巡邏時發現東湖碼頭停了一輛貨車,車斗還有一根濕漉漉的木頭,當場逮獲李姓嫌犯。(圖/翻攝畫面)

▲保七總隊員警13日晚間巡邏時發現東湖碼頭停了一輛貨車,車斗還有一根濕漉漉的木頭,當場逮獲李姓嫌犯。(圖/翻攝畫面)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二大隊員警,13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發現一輛貨車停放在石門水庫東湖碼頭,相當可疑,警方前往查看,發現貨車車斗放著一根溼漉漉的木頭,再循前走到碼頭水中,又發現一根木頭,李姓嫌犯還來不及把木頭搬上車,就遭到警方逮捕。

警方表示,李姓嫌犯日前看到石門水庫東湖碼頭旁樹林,有木頭滯流,趁夜間遊客離去之後,駕駛貨車以鐵夾、鋼纜及絞盤,將2根木頭拉到碼頭岸邊,再以貨車升降尾門竊取到車上,原本想靠夜色掩護,沒想到卻反而暴露行蹤,遭巡邏的保七員警眼尖發現逮獲。

李姓嫌犯趁夜間到石門水庫,竊取2根珍貴肖楠木,重約630公斤。(圖/翻攝畫面)

▲李姓嫌犯趁夜間到石門水庫,竊取2根珍貴肖楠木,重約630公斤。(圖/翻攝畫面)

李姓嫌犯竊取的2根木頭,經新竹林管處辨識,是台灣肖楠貴重木,重約約630公斤、市價約新台幣22萬元,當場查扣貨車、鐵夾及絞盤等犯罪工具,偵訊後全案依違反森林法、竊盜等罪嫌移送桃園檢察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呼籲,漂流木由權責單位執行勘察、註記、辨識、檢尺、打撈、集運等處置工作,未在公告自由撿拾之地點及期間內,請勿任意撿拾漂流木,違者將依森林法第50條及52條規定,處以有期徒刑及鉅額罰金,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若有發現破壞山林之情資,可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或透過林務局「救山林專線」(0800-000-930)檢舉,共同保護臺灣珍貴的自然環境及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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