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男子遭到柴犬咬傷,向飼主求償百萬元。(示意圖/Pixabay)
新竹縣黃姓男子2020年9月期間,從家住竹北的羅姓男子家門前經過,遭到羅男飼養的柴犬咬傷,黃男不滿遭到柴犬惡意攻擊、咬傷右小腿受傷,提出刑事訴訟,並求償100多萬元。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除了判處飼主羅男30天拘役外,還得賠償黃男7萬5千元。
判決書指出,飼主羅男從2016年就在住家飼養黃色中型柴犬,平時都有繫上寵物繩,但留給柴犬比較大的活動空間,因此將繫繩放長,綁在住處門前花台下。黃男2020年9月11日下午3時40分,將車子暫時停放在羅男住處門前道路,下車走至人行道時,柴犬因有領域性,對黃男產生強烈敵意,於是衝上前朝黃男小腿咬了一口,造成右小腿後方深部挫擦傷之傷害。
黃男不甘心被咬傷,於是提出告訴,同時向羅男提出包含醫療(6138元)、就醫交通費(6000元)、除疤(15000元)、衣物毀損(3000元)、工作損失(110,800元),以及精神撫慰(997,200元),共113萬多元的賠償。
新竹地院法官審酌,羅男應做好防護措施,以防止狗狗攻擊等行為,刑事部分依過失傷害判處羅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民事部分,法官認為黃男主張2個月無法工作,無法提出舉證,因此認定需休養7日較為可以採信,無法工作的損失應為12,927元較恰當;另外,精神慰撫金以50,000元為適當,逾此範圍之部分,則屬過高,不應准許,加上醫療費等費用共需賠償新台幣7萬50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