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游舒婷報導
▲家門沒上鎖,竟然有陌生女子跑進家中洗澡!(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誇張!一名童姓女子於2021年8月在街上閒晃,發現某公寓的一戶人家大門沒上鎖,竟然擅自進到他人家中洗澡,甚至拿屋主的衣服來穿。童女辯稱自己認識屋主,屋主張男氣到報警處理,童女後來被判加重竊盜罪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2021年8月6日,童姓女子在中午11時40分許在某公寓閒晃,看到一戶人家大門未鎖,竟闖入並使用浴室,屋主張男回家後發現不速之客,馬上要求童女離開,不過童女還是繼續梳洗,甚至拿了張男的上衣、褲子來穿,張男忍無可忍只好報警處理。
童女承認進入張男住處、洗澡,不過辯稱她和張男在案發前一週因為糾紛,她當天是要去張男家道歉,不過張男不在,所以在家中等了一下,張男回來後甚至答應借浴室給她洗澡。張男表示,由於住處準備裝修所以沒有上鎖,當天回家拿忘記的東西時,發現一名陌生女子在房間洗澡,但對方表示要洗完,由於對方是女性,張男也只好答應讓她盥洗。
沒想到,童女洗完澡後竟然拿了張男的上衣和長褲穿,童女認為自己進入屋內沒錯,張男忍無可忍,只好報警,由於童女身上穿著張男的衣服,案件最後依竊盜罪移送北檢偵辦。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童女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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