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在檢察官詢問 下,沈姓女房東才坦承自己也下海接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畫面)
高雄黃姓婦人(58歲)遭警方查獲賣淫,以一次500元的代價提供性服務,沒想到檢方在法辦沈姓女房東(65歲)時,女房東在檢察官頻頻詢問下,坦承自己也一同下海,案經法院審理時,法官考量到沈婦犯後態度良好,因此讓她緩刑2年。
判決指出,2022年8月間,沈姓婦人向陳姓房東租下三民區一間平房後,再轉租其中一間套房給黃姓女子,幾間過後警方拿著搜索票上門,當場查獲黃女正在性交易,當場查扣保險套及500元賣淫所得,後來警方訊後將黃女依社維法移送裁罰,並將提供交易處所的沈姓婦人也依風化罪送辦。
後來雄檢在偵辦這起案件時,沈婦一開始僅辯稱自己提供套房分租而已,並不曉得黃女在房間裡接客,又義氣相挺黃女,表示接客的人其實是自己,但黃女出庭時,又表示當時要租屋時就已經說明自己要接客,沈婦見狀只能改口表示當時有同意黃女賣淫,但她並沒有收取仲介費,只有收取房租。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時,沈婦坦承犯行,法官認定她已破壞社會善良風氣,也耗費國家司法資源,相當不可取,不過考量她並無前科,且犯後態度良好,因此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