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察局將於5月1日進行路口安全大執法。(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警政署規劃路口安全大執法工作,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線、標誌、號誌停車再開及取締道路障礙等違規項目加強取締;今年3月22日至4月底,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已取締3萬7千件,今天亦將在台北市14個行人多事故路口加強取締。
今天上午台北市各分局將執行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其中包括延平北路與民族西路口、康定路與成都路口、南京東路與松江路口、信義路與建國南路口、仁愛路與金山南路口、羅斯福路與和平路口、八德路三段與北寧路口、忠孝東路與松山路口、中正路與文林路口、石牌路一段與西安街一段口、成功路三段174巷口、南港路二段與興華路口、木柵路二段與興隆路四段口、羅斯福路六段401巷、景文街口等重要路口。
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今年3月31日,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倘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罰鍰金額將按法定最高額3600元處罰;今年4月1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條例修正案,將罰鍰金額上限調至6000 元,預計今年第3季實施。
台北市政府亦成立「行人安全友善計畫專案小組」,藉以維護行人通行安全,台北市警察局制定今年第2季加強高風險對象交通事故防制計畫,針對不停讓行人等4項違規項目加強執法,今年3月22日至4月30日已取締計37088件,較去年同期增加9409件。
台北市警察局強調,執法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希望藉由強力執法手段,宣導用路人遵守路權、路口慢看停等觀念,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強化行人路權及民眾守法觀念,有效降低事故發生,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