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75歲王姓婦人前年在南寮晨運時遭到流浪犬追逐。(圖/翻攝畫面)
新竹75歲王姓婦人前年在南寮晨運時,遭到6條流浪犬追逐攻擊跌倒,頭部撞擊地面造成顱內出血,1小時後才被遊客發現送醫,搶救後不治。新竹地院認為「公務員有怠惰情事」判新竹市政府應賠償269萬元。對此,市府是否上訴還要等收到正式判決書後再進行研擬。
▲王婦跌倒後頭部撞擊地面死亡,家屬提出國家賠償告訴。(圖/翻攝畫面)
市府指出,有關流浪犬的議題,市府動保所已針對轄區流浪犬熱點加強巡捕,並落實寵物源頭登記管理,積極執行精準捕捉及TNVR工作,管控遊蕩犬族群數量,以降低任何可能衍伸的意外風險。市府也透過各式管道呼籲民眾勿任意棄養犬隻及不當餵食浪犬,以避免犬隻群聚及發生人犬衝突意外。
市府說明,本次判決涉及現行動保政策制度之釐清,將等到收到判決書後研議後續處理方式。市府對於王姓婦人的意外仍感不捨,將持續強化流浪動物巡捕、登記、源頭管理,以及宣導教育等動保作為。
▲ 新竹市府表示收到正式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圖/中央社)
回顧整起事件,事發當時,王婦被6隻流浪犬包圍,其中還有狗要撲上前,她為了閃避卻跌倒,頭部撞擊地面,1個小時後才被其他遊客發現,但為時已晚,晚間宣告不治。家屬認為市府長期未積極捕捉流浪犬、未禁止民眾或工作人員餵食、未設置警告標語等怠於執行職務情事,認為應負國家賠償責任,向新竹市府求償675萬元。
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市府既已成立專責處理的動保所,卻怠於主動積極設法前往有效捕捉流浪犬,不法侵害市民權益情節重大,最後判新竹市府需賠償家屬26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