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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億變1.2億?「連雲玥恒」危老住戶控合建遭詐欺 建商嘆:覺得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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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報導了原地主戶在建案銷售中心門口抗議連雲建設的事件,指控建商分回坪數不公。自救會代表律師表示,約五成地主戶都在陳抗,並提出四大指控。然而,連雲建設派出代表律師卻表示對於地主不實指控感到痛心,並指出地主可以直接提起訴訟。維鐸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陳振瑋則反駁指出,許多約定都屬於口頭契約,實際合約確有許多陷阱,主管機關應介入危老合建契約,才能避免合建戶受害。整起事件涉及合建危機及合約文字遊戲等議題,有必要釐清合建契約的保障機制,以確保合建戶權益。建商與地主間是否有實質分歧和違約行為,則仍需更深入的調查與了解。

這篇文章報導了原地主戶在建案銷售中心門口抗議連雲建設的事件,指控建商分回坪數不公。自救會代表律師表示,約五成地主戶都在陳抗,並提出四大指控。然而,連雲建設派出代表律師卻表示對於地主不實指控感到痛心,並指出地主可以直接提起訴訟。維鐸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陳振瑋則反駁指出,許多約定都屬於口頭契約,實際合約確有許多陷阱,主管機關應介入危老合建契約,才能避免合建戶受害。整起事件涉及合建危機及合約文字遊戲等議題,有必要釐清合建契約的保障機制,以確保合建戶權益。建商與地主間是否有實質分歧和違約行為,則仍需更深入的調查與了解。

問答

Q1:地主陳抗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A:地主陳抗的主要內容是原住戶認為建商分回坪數不公,例如黃小姐認為應分回1.7億價值的一樓店面,但只能拿到價值1.2億的房子。 Q2:自救會一樓住戶黃小姐對建商提出了多少項指控? A:自救會一樓住戶黃小姐對建商提出了四項指控。 Q3:維鐸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陳振瑋認為主管機關應介入哪方面的合建契約? A:維鐸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陳振瑋認為主管機關應介入危老合建契約,才能避免合建戶受害。

Q1:地主陳抗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A:地主陳抗的主要內容是原住戶認為建商分回坪數不公,例如黃小姐認為應分回1.7億價值的一樓店面,但只能拿到價值1.2億的房子。 Q2:自救會一樓住戶黃小姐對建商提出了多少項指控? A:自救會一樓住戶黃小姐對建商提出了四項指控。 Q3:維鐸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陳振瑋認為主管機關應介入哪方面的合建契約? A:維鐸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陳振瑋認為主管機關應介入危老合建契約,才能避免合建戶受害。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危老案「連雲玥恒」原住戶控訴建商分回條件不公,舉牌抗議。(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危老案「連雲玥恒」原住戶控訴建商分回條件不公,舉牌抗議。(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原地主戶今(5)日在建案銷售中心門口大舉抗議牌,控訴建商連雲建設,「(分回條件)表面給足誠意,實則欺瞞。」不過,連雲建設現場也指派法垣法律事務代表律師江肇欽反駁,「對於地主不實指控相當痛心,若真有疑慮直接提起訴訟即可,無需做此動作。」

地主自救會代表律師陳振瑋表示,地主們抗議,是因為一樓住戶分回坪數不公。(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地主自救會代表律師陳振瑋表示,地主們抗議,是因為一樓住戶分回坪數不公。(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地主自救會代表律師維鐸國際法律事務所陳振瑋表示,「目前陳抗的地主戶約5成,主要陳抗內容就是1樓的7個原住戶認為建商分回坪數不公,例如黃小姐(一樓原住戶之一)認為應分回1.7億價值的一樓店面,但只能拿到價值1.2億的房子。」

他說,「『連雲玥恒』原住戶都相當團結,所以才讓建商有辦法3個月內簽署100%同意書,但現在發現利益分回不公,所以其他住戶也都聯合為一樓住戶發聲。」

地主黃小姐控訴,本來的30坪店鋪只剩10坪,分回價值應要1.7億卻剩1.2億。(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地主黃小姐控訴,本來的30坪店鋪只剩10坪,分回價值應要1.7億卻剩1.2億。(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自救會一樓住戶黃小姐也對建商提出四大指控,「我們室內坪1坪只分回1/3坪,原30坪黃金店舖只剩10坪;且建商原搭建地上21樓、地下6樓建物,卻改建地上24樓、地下7樓;且建商未經住戶同意搭建接待中心,違背住戶利益,形同強佔私人土地,導致完工日期延後;建商本來同意仲裁,卻又反悔。」

陳振瑋認為,「地主當初簽約未有專業人士偕同,許多約定都屬於口頭契約,實際合約確有許多陷阱,大玩文字遊戲,主管機關應介入危老合建契約,才能避免合建戶受害。」

建商代表律師江肇欽表示,地主想要毀約,不實主張令他們相當痛心。(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建商代表律師江肇欽表示,地主想要毀約,不實主張令他們相當痛心。(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法垣法律事務代表律師江肇欽則反駁,「我們對部分地主不實指控相當痛心,已經協調相當多次,如果法律上站得住腳,他們早就可提出訴訟,一再假借言論自由大傘,做不實主張,這不是法治社會該有的作為,對於地主跟建商都不好。」

針對地主們即代表律師控訴,他也一一提出回應如下:

一、樓層高度變化:因為建築過程會調整,合約早已載明「預計」二字。

二、分回坪數太少:重建前後價值不同,分回坪數本就會比較小,我們還讓一樓可以分到樓上去,比本來規劃更大。

三、1.2億與1.7億價值落差:店鋪價值與住家房價會隨景氣變動,且需要3家以上估價師評估,無法片面評定。

四、樣品屋導致工期延宕:建商本就有權搭建樣品屋銷售,但地主不斷不理性抗爭,導致遲遲無法售屋。

五、同意仲裁又反悔:我們從來沒有同意仲裁,依照合約,有疑慮應直接訴訟,但陳抗地主們一直想另闢蹊徑,事實上我們真有違約,他們可以直接到法院告我們。

江肇欽說,「協調至今,其實陳抗地主們就是希望毀約,因為一樓地主認為有相對剝奪感,但合約是有約束力的,且簽約前他們有許多律師、估價師協助,簽約後可以不認嗎?如果每一個地主都這樣搞,建案又該如何進行?」

《三立新聞網》詢問連雲建設高層,高層表示,「一切以代表律師回應為準,但此事真的覺得『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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