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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驚傳狠心保母!難忍哭鬧「重摔14次」害8月大男嬰終身殘廢

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洋洋傷勢相當嚴重,跟當初天真無邪的笑容簡直無法相信。(圖/翻攝畫面)

▲洋洋傷勢相當嚴重,跟當初天真無邪的笑容簡直無法相信。(圖/翻攝畫面)

恆春一名年僅8個月大的男嬰洋洋(化名),2022年12月間由生母囑託給合格保母蘇渝婷,沒想到僅過了3天,洋洋就出現腦部、視網膜出血,最後被醫院判定為永久性腦損傷;一個好好的嬰兒受到終身傷害,母親怎可忍受?當下就要求保母提供監視畫面,但保母竟然說「畫面消失」,後來恆春分局偵查隊鍥而不捨,將被刪除的影像還原成1700多段影片,拼湊案件真相,原來蘇女將洋洋至少重摔14次,屏檢偵結後,將蘇女依重傷害罪起訴,所屬的托育機構也遭到縣府勒令停業。

據了解,洋洋出生在單親家庭,由生母獨自照顧,考量到社會上出現的多起保母虐嬰案,當時洋洋媽就找了有合格證照以及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的蘇渝婷,再加上屋內同時也照顧其他的孩子,讓人似乎比較放心,但3天後,洋洋卻出現視力問題,以及左手左腳失能,最後恐怕成為終身殘疾;再者,蘇女在洋洋受到傷害後,竟想滅證,對於怎麼發生的卻三緘其口。

洋洋媽不解,為什麼蘇女所在的托育機構已通過縣府的合法認證,且蘇女夫妻都有合法保母證照,卻還是遇到兒子變成終身殘疾?所屬的地區又是偏鄉,連合格保母都會出現這類事件,政府要如何鼓勵民眾生養兒女?衷心期盼不要在有像洋洋這樣的例子發生。

根據起訴內容,蘇女及黃姓丈夫都是合格且考取證照的保母人員,兩人提供合法居家式托育服務,直到2022年12月11日,洋洋媽將兒子以一個月15750元的費用,與機構簽訂週一到週五的托育契約,並由蘇女作為洋洋的主要照顧者,但在照顧期間,洋洋不斷哭泣讓蘇女感到煩躁,於是在短短的3天中至少反覆實施「14次」將洋洋重摔。

但就在3天後的12月14日下午4點多,蘇女發現洋洋有四肢癱軟且低溫的的現場,緊急通報119後送恆基醫院,再轉院到高雄長庚,當時醫院就發現右側硬腦膜下出血、左側蜘蛛網膜下出血、兩側硬腦膜內積水、無意識狀態已超過24小時,以及腦傷致左側左側肢體無力、水腦症、眼部及右腦神經,已造成永久性傷害,日後要開立重大傷病卡。

不過,讓人氣憤何止虐待行為,後來檢警在偵辦這起案件時,發現監視器畫面被刪除,但警方不放棄,帶回所有監控設備將刪除的影響一一還原回來,從1700個片段影像中,拼湊出蘇女虐待洋洋的關鍵14段影片成為鐵證。

起訴書中也提及,蘇渝婷接手照顧洋洋的第一天,就以倒立的方式將洋洋徒手「拎起」,此後就開始拋摔在工作檯上,使得洋洋的頭部撞擊平台上的軟墊,後來又以同樣的手法將洋洋摔回床上,甚至洋洋坐在地板上時,突然冷不防地的推倒後後腦撞到地上,而這些虐待實錄都被警方一一的找回來。

家屬說,當時蘇女除了對洋洋施暴外,也以相同手法虐待其他受託照顧的3名孩童,某次味飯時甚至將副食品及水餃用塞的方式逼迫進食,不僅如此,蘇姓保母每天在接完所有小孩後就是煉獄的開始,晚間10點就會熄燈睡覺,讓所有小孩待在全黑的環境中,就在這起案件曝光後,其他的家長都不敢相信就連合格的保母都會出事,讓人不敢置信,而且家長們當時才發現,蘇女還有一起照護孩童窒息死亡的不起訴案件,讓人質疑,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合格」?

社會處說,蘇女在2015年就考取托育人員技術士證,同年與丈夫一同登記為合格的居家托育人員,並在自宅提供托育服務,2018年間簽約加入準公共化托育人員,服務年資已有約7年4個月,12月29日將該蘇女夫婦的機構備核,當事人已自行終止準公共契約,全案由司法調查後,再由主管機關進行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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