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職能治療師帶領長輩運動資料照片(圖/台灣人壽提供資料照片)
今年1月《物理治療師法》修法三讀通過,同意讓物理治療師針對「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的服務,可不需醫囑,直接由物理治療師執行業務;但《職能治療師法》仍面臨需要醫囑,才可執行長照、社區服務,否則擅自執行業務恐隨時觸法的困擾。職能治療師法修法聯盟今(8)日表示,目前《職能治療師》法已進入一讀,盼比照「非以疾病治療」可執行相關業務,明也將於立院召開記者會,呼籲儘早排入修法。
由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社團法人臺灣職能治療學會、新北市職能治療師職業工會組成的職能治療師法修法聯盟,今(8)日表示,職能治療師早年立法的法令因為時代變遷造成限制阻礙, 使得職能治療服務無「法」幫忙。目前《職能治療師法》法規讓「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的預防治療處處受限,即使透過衛生福利部的支持函釋,仍無法入法保障,修法必要已是刻不容緩。
目前《職能治療師法》,執行業務仍需依醫師開立診斷、照會、醫囑,;但若以非疾病治療為目的,依照衛生福利部函釋可不受診斷、照會、 醫囑限制,可直接對民眾提供健康促進、預防老化、高齡駕駛、職業災害、生活適應、職務再設計等直接服務。盼能將函示精神放入修法。
職能治療師法修法聯盟今(8)日表示,目前《職能治療師》修法已進入一讀,盼比照「非以疾病治療」可執行相關業務,明也將召開記者會,呼籲儘早排入修法。
修法聯盟表示,目前已有4萬3056的個人聯署,225 個團體聯署。盼能將職能治療健康照護網更緊密並擴展到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