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林男夥同曾妻、盧男一起對吳男仙人跳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桃園市1名28歲林姓男子,先前與曾姓妻子(25歲)、盧姓男子(29歲)共謀設計吳姓男子;去年2月間,曾女邀約吳男汽車旅館唱歌,吳男一進入房間內,隨即遭到林、盧2人持棍圍毆,並要求對方拿15萬元擺平,吳男表示沒這麼多錢,林、盧2人先搶走4萬元後,再要求吳男致電母親籌錢,並將吳男囚禁房間內控制行動,後來吳男左腳脛骨骨折,林男等人遂將他丟包在桃園區大興西路上;桃園地檢署偵結後,今依加重強盜罪嫌起訴林男等3人。
檢警調查,先前林男與曾女為夫妻關係,疑因缺錢花用,遂夥同盧男設計仙人跳;去年2月22日晚間時分,曾女邀約吳男見面後,隨即佯稱自己哥哥及嫂子在某汽車旅館唱歌,邀請對方一同前往,吳男不疑有他赴約。
孰料,吳男一進入汽車旅館房間,隨即遭林、盧2人持甩棍痛毆,造成全身多處受傷,其中左腳脛骨骨折,林男痛斥:「不知道曾女是我女友嗎?」,並要求對方拿出15萬元,吳男則說自己沒這麼多錢,林、盧2人一把搶走他的手機、提款卡及現金4萬元,再要求吳男致電籌錢,還說等下會有女生到家裡拿錢。
曾女前往吳男住家找不到錢,加上附近停放警車,林男等3人懷疑對方報案,立刻加速逃離現場,並將吳男載到大興西路三段丟包,由於吳男全身是傷,路人發現後報警處理,桃園警方則循線查獲3人到案。
林男等3人否認犯行,並辯稱是曾女遭吳男性侵,2人才痛毆對方;檢察官質疑,倘若曾女遭到性侵,怎麼可能獨自前往吳男住家,倘若吳男未被限制自由,大可自行回到住處拿錢,又何必讓曾女出面?顯然林男等3人辯詞不予採信;檢方偵結後,遂依攜帶凶器、結夥強盜等罪嫌起訴林男等3人,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