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3年12月彰化發生日月明功案,高中生詹淳寓被母親黃芬雀送到靈修團體「日月明功」,最後慘遭陳巧明等團體成員虐死。最高法院今(11)日依傷害、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判陳巧明13年徒刑、母親黃芬雀4年6月徒刑,均定讞,另外3名共犯許愛珍、劉享易與林甫朋也各3年8月至4年定讞。
圖/資料照
詹淳寓2013年起隨母親參加日月明功成員聚會,2013年5月18日晚間,陳巧明認為他提早一小時出門有問題,指示母親、日月明功成員等人「管教」,以水管、細竹子鞭打,並綑綁雙手雙腳,囚禁在房間裡。
詹淳寓遭囚禁凌虐18天後,產生橫紋肌溶解症,且延誤就醫,導致多重器官衰竭,陳巧明才同意將他送醫急救,但詹淳寓仍告不治。
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對陳巧明、黃芬雀兩人加重判賠522萬,而刑事部分,陳巧明今日被依傷害、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判刑13年,黃芬雀遭判4年6月,均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