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5/17 11:46 發稿 | 16:16 更新繳清罰款】
▲黃睿靚若於6月前繳清100萬元罰款,洗錢案部分可獲緩刑。(圖/資料畫面)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被控涉及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弊案洗錢罪部分,已被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確定。陳致中日前入獄服刑,也已經繳清150萬元罰款。至於同樣被判刑10月定讞的妻子黃睿靚,台北地檢署除已發出通知公庫帳號外,也通知黃睿靚須於9月前繳交,使能換緩刑免入獄。根據了解,黃睿靚已於17日上午繳清。
根據了解,陳致中於11日入監服刑時,也向高雄地檢署繳清150萬元罰款,而黃睿靚部分,只要繳清100萬元罰款,即可獲得緩刑免入獄,北檢日前已通知限期6月前繳入公庫帳號。
高等法院更二審2022年7月間,因國務機要費部分已除罪化,判決陳水扁及妻子吳淑珍免訴,不過吳淑珍和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涉及的桃園龍潭購地弊案、南港展覽館弊案洗錢部分,吳淑珍被判刑2年,陳致中被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黃睿靚被判刑10月、緩刑4年,併科金100萬元,需向公庫支付100萬元。3人皆上訴。
最高法院日前判決吳淑珍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有罪部分撤銷,發回高等法院,陳致中、黃睿靚之上訴則予以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