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林園廠近期遭檢舉丙烯洩漏,高雄市環保局17日派員進場稽查確認後,今(19)日依空氣污染防制法開罰新台幣198萬元,並要求廠區製程5月22日前停車,月底前完成改善。
▲中油林園廠近期遭檢舉丙烯洩漏,被開罰新台幣198萬元。(圖/中央社)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近來接獲檢舉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製程有丙烯洩漏情形,經5月17日派員進場稽查,發現廠區輕油裂解製程丙烯精餾塔換熱器破損,導致丙烯進入換熱冷卻水,確實有洩漏情形。
環保局指出,依據「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3條規定,石化製程原物料或產品輸送管線不得破損,廠區換熱器破損洩漏丙烯至冷卻水,違反相關規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及第62條處分,並令其於5月22日前停車,月底前完成改善,屆時也將進場稽查確認。
環保局也調閱工業區空氣品質監測站及廠區廢水處理設施數據,並未發現明顯異常。後續將持續透過空品測站、微型感測器、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智慧辨識判煙監視器等,監測林園工業區及中油林園廠周邊空氣品質,並派員24小時駐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