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黃姓車主,日前違停下車買菜,回來後被開了一張「逕行舉發」的白單,但女警還在現場拍照,拍完隨即走人。黃姓車主事後接到9百元罰單不服,提行政訴訟,說他人已經到場了,員警應該要註銷白單,改開「當場舉發」的紅單才對。法官也認為員警違反舉發程序,判車主免罰。
▲車主到場還被開白單。
灰色轎車才停下來,員警哨子一吹,馬上走過去,好說歹說要車主趕緊離開。這裡是基隆的信義市場,因為常有人違規停車,導致交通打結,所以員警只好來回取締。一名黃姓車主就是這樣,離開兩分鐘後再回來,白單已經夾在雨刷上,女警正在拍照,黃姓車主要求別開單,但女警拍完人就走了。值勤員警:「來這買菜,車主一定不在現場,不在現場就是逕舉,我看那名女警是逕舉程序已經完成了,幹嘛我又無聊給製你紅單,如果質疑你一式二罰,我不就倒楣。」
黃先生事後收到9百元罰單,提出行政訴訟,表示他人已經在場了,就應該註銷白單、改開紅單,法官也認為女警違反舉發程序,撤單車主不用受罰。律師蔡聰明:「當事人已經到場,已經不能適用例外的、不能或不宜攔截舉發,還是要當場舉發,不能用便宜行事的逕行舉發。」
所謂白單就是當下不能開,逕行舉發事後再補寄罰單。格式較單純 ,只要註明車號、時間、地點,勾選違規法條,紅單除了這些,還得細填車主、車籍資料、違規事實和條款等等,有時還會因為員警寫錯字引發爭議。但開紅單還是白單,當事人在不在場,法律意義大不同,不是只有顏色差異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