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雷明正/綜合外電報導
二戰末期日美兩軍的沖繩保衛戰當中喪生的平民遺族79人向國家提出告訴,要求政府付給一人1100萬日圓的賠償,今(16)日那霸地方法院判決政府不須賠償。
▲沖繩保衛戰傷亡平民的遺族悲痛的在死者石碑前(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根據《時事通信》報導,那霸地方法院鈴木博法官認為當時喪生的平民是「在明治憲法底下,政府合法行使公權力,國家並沒有賠償的法律責任。」然而平民遺族的律師團團長瑞慶山茂則在記者會中批評法院,「這是不洽當的判決。」而平民遺族所組成的原告團團長,年已79歲的野里千惠子則沉痛的表示,「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原告主張,當年政府要求平民協助軍方在那霸市首里建設司令部,違反了「國家有保護國民的義務」,而且日本政府長期不制定「救濟法」的行為也嚴重違法,因此遺族組成原告團,向日本法院對政府提出告訴。
按照日本《援護法》,在沖繩保衛戰裡面傷亡或是協助軍方戰鬥的平民,都適用於「戰鬥參加者」,依法政府必須補償。然而這個判決無非是將近四萬多平民排除在援護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