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向媽媽購買房屋,申請「重購退稅」獲准,25萬土增稅成功退回。(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買賣房屋「眉角」多,掌握好合法節稅原則,可省下不少錢。一名男子近期出售持有10年房屋,換得現金800萬,土增稅繳納了25萬,事後又以800萬買下媽媽持有的房屋,向國稅局申請「重購退稅」,因金流明確,符合資格,25萬土增稅原封不動回到男子口袋。
根據財政部資料,「房屋重購退稅」就是將原本居住的房子賣掉,換買一間新的房屋來居住,政府會將這個過程中所產生的稅金,退還給買房子的人,稅金包括「土地增值稅、綜合所得稅(舊制)、房地合一稅(新制)三種」。
協助男子辦理過戶的正業地政士事務所鄭文在表示,實務上,親人間的不動產買賣,涉及稅務相問題時,經常無法拿出合理金流舉證,導致國稅局有時只能以「贈與」追稅。
他指出,「本案的兒子,因確實有向媽媽購買房屋,且購屋價金也以匯款方式給付給媽媽,金流明確,國稅局自然會認可其交易行為,『重購退稅』亦可申請成功。」
鄭文在進一步指出,「重購退稅」以房地合一稅105年上路時間為分水嶺,有新舊制兩種並行,若申請核准,105年前可退「土增稅」、「綜所稅」,105年後則是退「土增稅」、「房地合一稅」。
本案中的兒子,由於一開始售出的房屋,購買於105年之前,除了目前已申請核准的25萬「土增稅」可退稅之外,明年還可以列舉,抵扣綜所稅。
鄭文在表示,雖然稅制複雜,但政府早已設想許多合法節稅方式,建議不動產買賣前,先諮詢專業地政士,或許一個動作,就可幫自己荷包省下不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