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男子尾隨女子回家。(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北市徐姓男子結識一名檳榔西施後,心懷不軌尾隨女子至其住處,以腳髒要清洗為由要求女子讓他進入屋內,卻突然熊抱女子求歡,女子抵抗慘遭徐男虐打,還遭脫褲險被性侵,事後她報案提告。士林地院審結,判處徐男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徐姓男子結識一名有輕度精神障礙的檳榔西施後,前年12月間請女子幫忙搬家,再偷偷尾隨女子回家,徐男佯稱要進屋洗腳,卻突然伸手環抱女子,女子抗拒掙脫,徐男不滿之下動手對她施暴,甚至想脫下女子的褲子硬上,女子奮力抵抗並趁機逃離。
徐男應訊否認犯行,辯稱不知女子有身心障礙,當時是向女子借廁所,但女子卻突然質問他,為何在這,並動手把他推倒。法官審理、勘驗證據及受害人證詞後,依對精神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徐男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