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許智超報導
▲「不禮讓行人新規」今日正式上路。(圖/翻攝自TCPB 局長室 臉書)
「不禮讓行人新規」今(30)日正式上路,汽車不讓行人且間隔未達3公尺以上,違者最高可罰6千、記點3點、道安講習3小時。對於,行人闖紅燈仍要停讓的「帝王條款」引起民怨,警方指出,若行人闖紅燈,汽車急停未保持3公尺不會開罰,會罰行人,但若肇事,雙方都要開罰。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室在臉書粉專「TCPB 局長室」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修正規定今日上路了,汽機車駕駛人不依規定停讓行人,最高罰鍰提高到新台幣6000元,並違規記點3點,及應受道安講習3小時。
▲行人闖紅燈仍需停讓,但行人因此出車禍,還是需要負擔部分肇責。(圖/翻攝自TCPB 局長室 臉書)
「TCPB 局長室」提醒,關鍵就是行人穿越馬路時,汽車前緣(機車前輪)不能進入行穿線,且與行人行進方向距離不能少於「3公尺」,「這一刻你是駕駛,下一分你可能又變成行人,行經路口時多點同理心,共同營造安全的用路環境」。
「TCPB 局長室」也分享簡單易懂的圖表,包含什麼標準構成開罰、救護車等特殊車輛停讓原則,其中「行人闖紅燈仍需停讓」,也就是俗稱「帝王條款」,讓不少網友吐槽「闖紅燈無敵,那菜市場附近的馬路會很可怕」、「那就不要紅綠燈啊」、「這也太霸王了,連闖紅燈違法在先還要禮讓」。
對此,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說明,即便行人闖紅燈,車輛仍須停讓,總不能撞上去,但若汽車緊急剎車後,與行人間未保持3公尺距離,原則上將不會對汽車開罰6千元,另對闖紅燈或違規穿越馬路行人開罰500元。
不過,若行人闖紅燈,汽機車沒停讓且直接撞上,導致肇事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將對車輛和行人雙方都開罰,且雙方都要負擔肇事責任。
▼「不禮讓行人新規」今日正式上路,其中車輛未禮讓行人最高可開罰6000元。(圖/翻攝自TCPB 局長室 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