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曼羚/住展房屋網
台中民眾持有新房屋的成本越來越高。台中市政府接連祭出調整房屋稅政策,繼今年5月首次開徵囤房稅,近日再調漲房屋標準單價15%。台中市地政局強調,此次調整是反映建築成本上漲,並使房屋稅機更公平。
台中市去年3月通過調高多屋族的房屋稅,即俗稱的「囤房稅」,台中市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說明,依財政部規定,民眾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3戶以內的住家房屋可以適用自住的1.2%稅率,超過3戶即視為非自住。
台中市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訂定差別稅率,如果持有非自住房屋戶數4戶以下,每戶稅率調高至2.4%,持有5戶以上為3.6%,預估受影響屋主約8.7萬人、房屋10.6萬戶,自去年7月開始實施,稅額反映在今年5月的房屋稅單。
房屋標準單價、地段率 雙雙調升
近日再公布房屋標準單價調漲15%,將適用於今年7月1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建房屋,約衝擊1.8萬戶新成屋,既有房屋則不受影響。另也調漲包括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等19條路段地段率10至40%,約5,800戶受影響,同時取消電梯加價課稅。
沈政安表示,這次標準單價調整後在6都中排名第四,仍較雙北及高雄市低,此外台中市7期重劃區因周邊公共建設與設施密集,房價、地價漲幅最大,因此一併調整地段率,以符合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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