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張姓偵查佐投資洋酒缺錢,竟起貪念偷換證物室贓款。(示意圖/記者戴玉翔攝影)
高雄市前刑大保二偵查佐張姓男子,為了投資洋酒急需資金,竟然動起證物室中被查扣的現金,於是從2021年起陸續以白紙換紙鈔的手法得手19萬3千多元現金,直到有同事清查證物時才發現不對,該案經法院審理後,考量到已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上級也為他求情,因此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竊盜判刑1年、緩刑2年,但要支付國庫8萬元。
判決指出,張姓偵查佐在2018年4月起管理證物,因此對其他同仁偵辦案件所扣押的證物會依偵辦進度領出的時程有相當掌握,2021年10月間,楊姓同事委託他保管一只黑色保險箱,同時也交付一把鑰匙,但張姓男子卻趁著值日小隊長不注意時,拿走門禁磁卡後闖入證物室開保險箱。
當保險箱被打開後,張男見到內部存放查扣的現金證物,隨後就拿起信封將現金抽出,並塞入白紙充數,直到2022年12月間,有同事在清點證物時發現鈔票被替換成白紙,調閱監視影像後發現是張男所為,於是立即向上呈報。
張男眼見自己犯行被發現,立即將不法所得19萬元繳回,但還是被同事送辦,案經法院審理後,張男坦承犯刑,但隊上長官替他求情,表示她工作表現良好,為人謙遜,法官則考量到張男犯後態度良好,並將贓款主動繳回,因此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竊盜罪判刑1年、緩刑2年,並支付國庫8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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