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酒駕男路口紅燈左轉,車身遭機車高速撞擊。(圖/民眾提供)
台中市吳姓男子去年中秋連假第一天,大白天酒駕紅燈左轉,導致騎機車直行的18歲官姓高中生高速撞上,送醫不治,酒測值高達1.15。吳男雖在強制險外再賠償100萬元,但家屬無法接受,雙方和解不成。法官依酒駕致死罪判他4年10月。全案可上訴。
▲▼官姓高中生的機車車頭全毀,人重傷送醫不治。(圖/民眾提供)
判決書指出,52歲吳姓男子111年9月8日在家喝完1瓶紅酒、2瓶啤酒,9日中秋連假第一天中午開車出門,打算到彰化拜訪朋友。他開到霧峰區中投東路、四德路口時看到閃黃燈時緩慢停下,變紅燈時突然起左轉。當時綠燈直行中投東路的官姓高中生,發現前方有車轉彎反應不及高速撞上,整個人彈飛重摔倒地,送醫急救3小時仍傷重不治。
吳男雖留在現場向到場警方自首,但他酒測發現酒精濃度高達1.15mg/l,嚴重超標,遭警方依法送辦。
吳男雖坦認犯行,表示除強制險外,另賠償被害家屬100萬元。但對方求償829萬元,雙方落差過大調解不成立,法官最後依酒駕致死罪判他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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