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警分局陳姓員警因懷疑妻子外遇,竟利用警用電腦系統查詢妻子、胞弟及友人車輛軌跡,被法院判刑2年,緩刑5年。懲戒法院審理後,判處陳男休職1年,可上訴。
▲新北汐止有警察懷疑妻子外遇,竟利用警用電腦系統追蹤,遭判停職1年。(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判決指出,陳男因為懷疑妻子外遇,民國110年間使用他人帳號,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所提供的桌上型公務電腦連線到「智慧型雲端影像檢索系統」(雲龍系統),查詢當時妻子(兩人於110年11月16日經法院調解離婚)與妻子的弟弟及友人共3車輛行駛軌跡。
前妻發現後檢舉陳男,新北市警察局調查後移送法辦,新北地檢署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起訴陳男。新北地方法院判處陳男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確定。陳男被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認為,陳男身為員警,竟未能端正行止,做出損害機關形象、政府信譽及侵犯被害人資訊隱私權的逾矩行為,時間甚長,次數甚多,程度非輕,考量陳男已坦白認過,判決休職1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