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劭/新北報導
▲男嬰腦部受創產生諸多後遺症。(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新北市一名邱姓女子婚後因婆媳關係長期不睦,她情緒失控下竟兩度毆打、重摔未滿月兒子洩憤,導致男嬰腦部受創,快滿周歲還無法自行翻身,事件被揭發後,邱女被檢方依家暴重傷害罪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邱女2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邱女婚後與婆婆長期失和,去年4月間,她因壓力過大導致情緒失控,兩度毆打未滿月的兒子頭、臉洩憤,還把他重摔在床上,造成男嬰頭骨骨折、急慢性多次硬腦膜下出血等創傷,醫院察覺狀揭發此事,邱女被檢方依家暴重傷害罪起訴。
醫師診斷後研判,該名男嬰視力、智力、肢體等方面,極可能有永久性後遺症,需長期追蹤病況,因男嬰未滿1歲,生理機能尚未發展完全,尚無法判斷是否可恢復正常。但男嬰因腦部創傷,而有腎功能虧損、癲癇等症狀,且近周歲仍不會翻身,也不太會爬行或坐立穩定。
新北地院認為,無法因邱女打男嬰頭部,就認定她有重傷害之犯意,且男嬰狀況還無法認定後遺症已達終身不能恢復的「重大不治」或「難治」程度,主觀上僅構成普通傷害之犯意,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2年10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