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競選期間,潘建志認為同選區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涉嫌賄選,潘建志指蔣萬安在大安區里民中秋聯歡與重陽敬老活動中,以立委參選人名義提供腳踏車與電扇等禮品給民眾抽獎,涉嫌違反《選舉罷免法》。台北地檢署今(23)日認為罪嫌不足,不起訴蔣萬安。
▲蔣萬安涉賄選案不起訴。(圖/翻攝蔣萬安臉書)
遭受控告後蔣萬安表明自己是受邀參加活動,雖然贊助摸彩禮品,但選民並不會因為禮品就改變投票意向,希望民眾唾棄負面選舉炒作。台北地檢署認為罪嫌不足,因此不起訴蔣萬安;另外潘建志告蔣萬安當選無效的訴訟,則還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