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苦苓指出,長期沒有性生活恐被判准離婚。(示意圖/pixabay)
據內政部統計,台灣離婚案例在2020年高達5萬1680對,位居亞洲之冠。對此,作家苦苓也整理出8個「大家可能不知道」的離婚原因,直言這些情況都有可能被判准離婚,因為過去就有判例,「你我都可能一個不注意就被『離婚成功』,卻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苦苓列出8項判例,警告夫妻可能在法院被判准離婚的行為。(圖/翻攝自苦苓臉書)
苦苓17日在臉書發文指出,「鄭重警告現役夫妻!」同時也列出以下這些可能在法院被判准離婚的行為,而且已有判例:
- 一天到晚滑手機、長期冷落對方。
- 嚴格限制對方髮型或服裝。
- 長期沒有性生活(65歲以上年長者不在此限)。
- 對房事需索過度。
- 疑神疑鬼、不斷懷疑對方外遇又沒有證據。
- 長期用經濟控制對方。
- 經常搞失蹤聯絡不到人。
- 過度熱衷網路交友或聯誼。
苦苓在文末也驚嘆「沒想到吧!你我都可能一個不注意就被『離婚成功』,卻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恐怖喔!」
貼文一出也引發網友熱議,「幸福的家庭,都有一個共同點:家裡沒有控制慾很強的人」、「為什麼沒有『政治傾向不同』這條?」、「還有宗教傾向不同」、「補充第9點,情勒高手」、「太新奇之理由…其實都是理由十足」、「沒有沉迷於網路遊戲嗎?」「法官終於下凡間了!」「舉證不易」、「第4有點難,會膩。第8點在網路時代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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