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商林懷被判刑3年2月,將於8月22日發監執行。(圖/資料畫面)
台商林懷等5人被控接受中國官方149萬餘元人民幣(約合台幣646萬餘元),用來作為總統大選時,台商返台投韓國瑜和國民黨的「機票補助」,涉賄選。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林懷上訴,判刑3年2月有期徒刑定讞。根據了解,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已訂於8月22日發監執行,將傳喚林懷於當天報到。
至於其他同案被告,其中4人於高等法院二審時,維持一審刑度1年8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需支付公庫各20萬元確定。中國長沙台胞投資企業協會副會長佟建華、中華婦女聯合會理事長兼中華統一促進黨黨員何建華,2人一審、二審皆獲無罪確定。
根據檢方起訴,長沙台協會的運作、財務核銷、核心決策等,實際皆由中國湖南省長沙市台辦經濟處長黃道年所掌控。
2019年12月間,黃道年涉找來林懷等人,研議規劃以長沙台協會名義,舉行造勢活動,拉抬國民黨及韓國瑜的總統大選選情。之後決議以「湖南省臺胞返臺投票動員大會藍天再現臺灣UP」為名舉行尾牙餐會,並提供免費餐飲、住宿、抽獎活動。而參加的台商,可請領原價1560元人民幣的機票補助共1550元人民幣。
其中,長沙台協秘書處主任,中國籍人士周輝分別向長沙市台辦申請50萬元、300萬餘元人民幣經費,林懷等人則共請款149萬餘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