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俗稱「台版晶片法」的《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修正案今(7)日正式公告實施,行政院長陳建仁受訪時表示,對於那些能夠在投入先進技術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採購的公司,符合一定標準以上,就會給予他們在先進技術研發及先進技術採購的投資,給予一定的獎勵措施,來抵減它的稅收,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來鼓勵半導體業者能夠投入更多創新研發,以及採購更先進的設備,來維持整個半導體產業領先的地位。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7)日出席台灣碳權交易所開幕揭牌典禮。(圖/行政院提供)
立法院今年初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修正案,也就是俗稱「台版晶片法」;產創條例10之2子法預計將於今日正式公告實施。陳建仁今日出席「台灣碳權交易所開幕揭牌典禮」時,媒體詢問,台版晶片法今天上路,有評估國內哪些公司適用嗎?與美國、歐盟晶片法相比,有哪些優勢?
陳建仁表示,政府為了要鼓勵能夠在世界供應鏈上具有關鍵地位的這一些公司,讓他們更能夠蓬勃發展,所以政府有相關的獎勵措施,這個獎勵措施是對於那些能夠在投入先進技術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採購的公司,符合一定標準以上,我們就會給予他們在先進技術研發及先進技術採購的投資,給予一定的獎勵措施,來抵減它的稅收。
陳建仁並表示,政府也希望藉這個機會,讓台灣更多公司能夠在先進技術的研發及先進製程設備的採購上,能夠更蓬勃地來進行,讓它能夠比起其他公司有更好發展,也在世界高科技產業的關鍵供應鏈上,扮演一個很重要的角色。
陳建仁強調,台灣的半導體產業一向在世界上具有領先的地位,所以政府也透過這樣的方式,來鼓勵半導體業者能夠投入更多創新研發,以及採購更先進的設備,來維持整個半導體產業領先的地位,讓台灣半導體產業的關鍵研發、關鍵技術及關鍵生產都根留台灣,所以政府也希望這些廠商大家一起來努力,讓我們台灣繼續在半導體的發展上,具有全球供應鏈的關鍵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