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法務部表示,目前一共38名死刑犯,仍無法執行死刑。(圖/資料畫面)
針對35名死刑定讞死囚對於「連身條款」聲請釋憲案,憲法法庭14日判決合憲。對此,法務部也發出聲明,強調雖然連身條款經判決合憲,但一共38名死刑犯尚有其他釋憲案,因此「依法無從執行死刑」,亟待憲法法庭盡速審理,法務部將持續掌握死刑犯救濟進度,待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將依法處理。
法務部表示,尊重此次憲法法庭的判決,對於其他死刑犯聲請憲法訴訟案件,也盼憲法法庭能加快審理進度,避免執行程序久懸不決。
另法務部自2022年起,迄今5度函詢司法院有關38名死刑犯聲請憲法訴訟之聲請理由、審理進度及有無暫時處分停止執行之裁定等,據以判斷有無不得執行之法定事由。因目前38名死刑犯尚有其他不同聲請憲法訴訟理由,正由憲法法庭審理中,法務部尊重憲法法庭依法審判之職權,基於權力分立,在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前,無法送部長令准執行。
法務部強調,台灣為治國家,依法行政為法治國家基本原則,也是法務部一貫之立場及基本施政原則。對於死刑並無預設任何立場,國家未廢除死刑制度前,基於依法行政及尊重死刑犯相關聲請救濟之權利,若司法救濟程序已窮,將嚴謹辦理後續程序,以兼顧司法正義及人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