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林昀萱報導
▲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遭起訴,律師2分析揭最慘下場坦言以目前情況來看「判刑機率滿高」。(圖/翻攝自臉書)
新竹市長高虹安任職立委期間,涉嫌詐領46萬助理費,台北地檢署14日偵查終結,依貪污罪起訴高虹安及助理共5人;另向法院請求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未來如法院判決有罪確定,高虹安將因褫奪公權無法再擔任公職。對此,律師劉韋廷也曝光她最慘下場。
高虹安被控任職立法委員期間,以要求助理繳交公積金等方式,涉嫌詐領助理費46萬30元遭起訴。雖然最高檢察署曾經在2022年舉行會議,認為公務員浮報加班費非濫用職權,僅是單純《刑法》詐欺罪,但檢察官認為高虹安不適用上述見解,因當時身為立委的高虹安,雇用助理幫忙做事,助理加班費是依據《勞動基準法》所產生,每筆都由高虹安簽名核定才向法院申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痛批她為貪小利而壓榨助理,經過調查發現,連買雙眼皮貼、衛生棉、卸妝棉、洗頭、頭痛藥,都用到公費。對於涉貪助理費遭起訴,高虹安在14日的記者會中愈講愈生氣,認為這樣的結果一點都不意外、是政治考量,怒批:「真的有要貪污的人,會這樣大費周章,也沒有貪到什麼錢啊!」
▲高虹安認為遭起訴不意外,直呼是「政治考量」。(臉書)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劉韋廷律師表示以目前狀況來看判刑機率滿高的,分析高虹安客觀上所做的事情如「助理未真實加班卻申領加班費,並將加班費拿來交際或私人使用」等,都符合《貪污治罪條例》規定,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被判刑且入獄服刑機率相當高。目前高虹安涉及被起訴的犯罪包括偽造文書刑法25年以下刑期,若為公務員身份加重刑責1/2;第二個比較重的就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規定,詐取財物罪可處7年以上又涉及金額46萬多,過往可能只詐取幾千塊就要入監,若高虹安真被認定有罪「100%一定入監服刑」,也會影響市長任期。
依照地方制度法若高虹安在一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有罪,必須停職,案件到三審定讞她還在擔任市長,通常會跟著褫奪公權、失去市長資格。只是褫奪公權到判決確定通常會超過市長任期,除非法院採取速戰速決,否則應該會拖過市長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