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被控從2010年起,向地勇公司陳啟祥收賄6300萬元及索賄830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日前2審改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重判林13年6個月。有媒體報導,為了清查公務人員來源不明財產及不法收入進行課稅,高市國稅局今年1月28日,突然限制登記了林在高雄一間透天厝。
▲林益世不動產遭扣。(圖/資料照)
根據《周刊王》報導,國稅局依規定,對公務人員來源不明財產及不法收入進行清查並課稅,今年1月28日,限制登記了林益世在高雄的一間透天厝。報導指出,林益世光是2010年,包括不明財產及當初收受的賄款,合計就高達7880萬元,照標準來看,應課稅額度超過千萬元。
爆料者也說,國稅局單就已被法院認定的賄款,核算下來需向林益世課繳超過千萬元的所得稅,為防止脫產,國稅局才會將林名下一間房產,辦理禁止處分登記,不讓他有機會賣掉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