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網紅蘿拉酒後開車違停路旁遭警攔查送辦。(圖/翻攝畫面)
知名網紅蘿拉(本名李佳玲),日前在台北市信義區酒吧狂歡後,欲自行開車離去、還任意違規停車,警員隨即上前盤查,赫然發現車內飄出濃厚酒味,隨即要求她下車受檢,經酒測後數值為0.32毫克,警員當場扣車送辦;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公共危險罪判蘿拉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據了解,蘿拉今年28歲,大學時期擔任平面模特兒、展場Show girl等工作,後來被經紀公司發掘,轉而投入娛樂圈工作,與沈玉琳一同主持節目,近年還轉型當YouTuber,並開設頻道《蘿拉是我LA》,IG擁有52萬4千名粉絲。
檢警調查,2023年7月21日晚間時分,蘿拉前往台北信義區1間酒吧,並與友人飲酒作樂,席間喝了4杯調酒;隔天凌晨4時許,蘿拉決定自行開車返家,還將轎車停在禁止臨停路段,巡邏警員立刻上前查看,赫然發現蘿拉身上散發酒氣,隨即對他進行酒測,數值為0.32毫克。
根據密錄器畫面顯示,蘿拉受檢時態度和緩,全程配合警方調查,閨密也從酒吧趕至現場,陪伴蘿拉面對警員;蘿拉向警方表示,她把車開出來等代駕,遂直接違停在路旁;由於警員就在前面不遠處取締交通違規,蘿拉動作很像在躲避查緝,警員才會主動上前盤查,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法官審酌,蘿拉為初犯,期間配合調查,犯後態度尚可,遂依公共危險罪判她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網紅蘿拉(左)酒後開車違停路旁遭警攔查送辦。(圖/翻攝畫面)
▲網紅蘿拉酒後開車違停路旁遭警攔查送辦。(圖/JKF提供)
▲網紅蘿拉酒後開車違停路旁遭警攔查送辦。(圖/翻攝自chocolee0901 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