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世澤
一聽到內湖女童案的嫌犯在看守所裡面被打,相信對很多跑社會新聞的記者來說,不會有太大反應,反而會覺得「啊這不是剛好而已!」因為監獄裡面關的犯人,雖然從小惡到大惡都有,但弔詭的是,不論身背幾條人命的重刑犯,還是幾件小案的竊盜犯,共通點都是,監獄裡面還是有必須遵守的「自以為正義」,偏偏王嫌就是此種正義下,最該被修理的人。
筆者幾年前曾因為採訪,申請進入土城看守所;對於看守所的印象,雖然算不上陰森,但卻也有種形容不出來的氣氛。當踏進看守所、手機被沒收的那一刻,真有種與世隔絕之感,當然這趟採訪,完全看不到電影裡面誇張的情節,但電影演的只怕都是真的。
監獄裡其實就是個階級社會,「性侵殺人犯」不用懷疑絕對是最下等,如果對象還是未成年小女孩,那就是下等中的下等。老一輩的受刑人說,過去這類罪犯的確會受到同等的對待(類似性侵的凌虐),要是敢反抗,一定被修理的更慘,不過老鳥也透露,這種事情現在已經變少。一方面獄方越管越嚴,一方面也是年輕一點的受刑人,根本嫌性侵犯「骯髒」,不會再對他們有身體接觸,而是改用其他工具,像是牙刷筷子之類來「伺候」性侵犯。
監獄裡面另一種階級,就是大者恆大;在外面是大哥、進去了還是大哥,這類受刑人就像是藝人陳松勇在電影裡面的角色一樣,此種大哥在監獄裡絕對是飯來張口,啥事都不用幹,甚至還一堆人搶著幫大哥服務。理由很簡單,在監獄跟當兵一樣,大家只求平安離開,找個老大靠,不只沒人敢動你,可能還有很多額外的福利。
而說到額外的福利,監獄裡同樣是有錢能使鬼推磨:吃牛排、喝紅酒、鼎泰豐小籠包、看A片,在監所裡享受過這些待遇的知名受刑人族繁不幾備載,而其中最出名的恐怕就屬頭號槍擊要犯、綽號牛皮的王俊偉。因為殺人案被判無期,他卻花錢買通替代役男,幫他夾帶名牌香水(筆者也不知為何在監所還要擦香水)、勾勾牌運動鞋、高山茶、紅酒,在監所裡根本就過著優渥的時尚生活,很離譜嗎?筆者訪問的監獄老鳥就說,是外人大驚小怪了!
所以當殺童案的事件爆發,消息同樣在監所傳開,看守所對外解釋是因為王嫌瞪人才會被打。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砍死小女孩、手段又如此兇殘,以監所裡的「正義」來說,他算是下等人,被打「剛好」而已,至於理由為何?就隨便新聞稿要怎麼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