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李育道報導
▲吳姓司機制止楊婦在公車上隨意走動、換座位無果,出言抱怨卻遭告上法院。(示意圖/資料照)
高雄一名楊姓婦人搭乘公車期間,在車上走來走去、換座位不聽勸,被吳姓司機抱怨「歹年冬,搞肖郎」,後來又因為刷卡未出現「嗶」聲,被質疑逃票,讓楊婦氣得將司機一狀告上法院,求償1萬元。對此,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歹年冬,搞肖郎」這句話確實損害到楊婦的名譽,判司機應賠償3000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楊婦控訴,2020年5月26日搭乘吳姓司機駕駛之公車時,被吳司機以「坐一個車出頭真多」、「歹年冬,搞肖郎」等語侮辱損害名譽;又隔年2021年1月16日晚間搭乘該司機駕駛之公車時,因上車刷卡時未出現「嗶」聲而發生爭執,吳司機竟辱罵她「妳逃票」還說出「你就欠人家修理啊」等語,憤而提告,並求償1萬元撫慰金。
對此,吳姓司機辯稱,當時自己是對著窗外罵,並非針對楊婦。不過,吳姓司機在接受警詢時曾提到,因為看到後照鏡楊婦數次在車上走動,不論是停止中或行進間都很危險,沒想到對方反而聲音越來越大,態度越來越兇,才會講「坐一個車出頭真多」、「歹年冬,搞肖郎」,不想再講話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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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歹年冬,搞肖郎」損害楊婦名譽,裁定司機應賠償3000元。(示意圖/資料照)
高雄地院審酌後認為,吳姓司機說出「坐一個車出頭真多」、「歹年冬,搞肖郎」等話,顯然是針對楊婦更換座位的行為,但前者僅在表示楊婦行為多樣,沒有貶抑之意,後者則是指陳述對象精神或身心狀態與常人不同,為貶損人格及社會評價用語,所以楊婦主張受到辱罵「歹年冬,搞肖郎」損害名譽,應予採信。
至於「妳逃票」問題,是因為刷卡機未正常運作而產生的誤解,吳姓司機說出「妳就欠人家修理啊」,但並未具體指明手法,縱使說詞令人心生不悅,客觀上卻難以認定構成具體惡害通知,所以無法認定構成恐嚇行為。依損害賠償,裁定司機應賠償300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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