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宜德、潘俐雯/雲林報導
雲林一名36歲呂姓男子,只因女友鬧分手,心情不好,酒後開車上路,與小貨車擦撞後竟然狂踹小貨車前輪,這還沒完,隨機攔下一部機車,毆打騎車的男同學以及後座的女友。警方獲報到場將男子制伏,酒測值0.76毫克,卻不斷說自己沒喝酒,問他叫什麼名字,他說他「叫小賀」,最後因為辱罵警察,被依現行犯遭逮,依四項罪名被送辦。
警方:「你踹別人車。」
男子:「沒有!哪有踹車?」 警方:「沒關係,沒關係,回去再講。」 男子:「踹什麼車?跟我沒關係!」
男子發酒瘋,不但踹車還攔車打人。加油站員工:「把他們情侶倆拉下來打,他說他們占用機車道,把他拉下來打。」
男子醉言醉語,酒測值0.76毫克,被警方問到名字...
男子:「我叫小賀。」 警方:「你名字都不跟我們說,要怎麼幫你處理?」
男子:「我叫縣議員來。」 警方:「你叫總統來也可以。」
說自己叫小賀,要警方放手,員警要他冷靜,反遭辱罵。警方:「我們現在要保護你。」
男子:「保你的XX!」 警方:「侮辱公務員,現行犯給你逮捕。」
▲警方依現行犯將男子逮補。
真的是敬酒不吃吃罰酒,男子只因女友鬧分手,他心情不好藉酒澆愁,一整個大暴走,稍早前因為撞擦一輛小貨車,停車狂踹小貨車的車輪。
▲男子稍早前因為撞擦一輛小貨車,停車狂踹小貨車的車輪。
男子撒野完離開,接著又隨機攔下一部機車,毆打騎車的男大生及後座女友,一旁加油站員工目擊連忙報警,等到警方來,男子態度依舊囂張,遭到強制押上車,帶回派出所。
36歲呂姓男子酒醒後,知道自己酒後離譜行為,感到抱歉,但他妨害公務、觸犯公共危險罪,加上小貨車司機控告毀損,大學生控告他傷害,一共吃上四項罪名,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