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今(31)日判決台東美麗灣渡假村環境影響評估無效,美麗灣的未來有可能重啟環評,或者由台東縣政府買回。
▲圖/翻攝自拆美麗灣大違建臉書
美麗灣渡假村的所在地是杉原海邊,就像她的名字一樣美麗,屬於少見的細珊瑚海灘,也是過去台東民眾海邊戲水的共同記憶。30年前台灣省政府教育廳核准設杉原海水浴場,開放營運。26年前「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接手經營杉原海水浴場。民國93年12月台東縣政府收回將杉原海水浴場以BOT方式交給「美麗灣渡假村公司」經營。
10年前美麗灣主題工程完成後,環保團體開始提出訴訟,目前環評無效確定。「10年了,還會有利潤嗎」?美麗灣幹部曾經感嘆,飯店的獲利就是前10年的精華期,美麗灣已經過了黃金歲月。他說,「老闆不想放棄,不是因為還可獲利,而是不想在自己的企業版圖中,有失敗的案例」,美麗灣至今不想放棄,是為了爭一口氣。
一旦,美麗灣不想玩了,向台東縣政府提出國賠,台東縣政府可能面臨10幾億元的賠償,或是像焚化爐一樣,由台東縣政府花錢買回,同樣要10幾億元。再者,台東縣政府如果不願意買回,就必須再重啟第8次的環境影響評估,也有可能會有第9次、第10次。「美麗灣渡假村」的未來是否會像她的名字一樣美麗,還是變成「美麗的錯誤」,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