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佈球星不雅影片!前經紀人辯:想協助被害人下架 法官不信判6月徒刑

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劉男遭判刑6月。(資料照/翻攝畫面)

▲劉男遭判刑6月。(資料照/翻攝畫面)

自稱是籃球經紀人的劉姓男子,涉嫌從付費網站上下載多名國內球星被釣魚側錄的不雅影片再散佈影片,台北地院審理時,劉男宣稱,是想要抓到在網路上販賣猥褻影片的人,強調自己是想協助被害人下架影片,但法官不予採信,今(4日)依妨害秘密判劉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據悉,劉男2020年間,從付費色情網站取得球星不雅影片後,將影片截圖後,傳給多名球星,佯稱能協助影片下架,但條件是球星必須交出原味束褲、貼身衣物或是與他約會,全案直到多名球星忍無可忍報警,這才曝光。

法院審理時,劉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己並無犯意,他的目的是要抓到網路上販賣猥褻影片的人,強調自己是想協助被害人下架影片。

但法官根據證人證述、臉書與LINE對話紀錄以及劉男散佈對象,認定他持有被害人遭竊錄的影片,並將影像截圖、雲端連結或販賣影片連結外傳,供特定多數人得以透過網際網路觀覽,構成散布行為,侵害被害人隱私,因此依《散布竊錄之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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