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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提議1年兵役「分期付款」!專家打臉了 國防部這樣說

政治中心/游舒婷報導

民團「經濟民主連合」提議兵役分期付款。(圖/翻攝自經濟民主連合臉書)

▲民團「經濟民主連合」提議兵役分期付款。(圖/翻攝自經濟民主連合臉書)

我國兵役恢復1年役期,將於2024年正式上路,2005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的役男須服兵役一年。有民間團體就主張,應該要開放役期「分期付款」,讓大一新生在入學前完成4月的役期後,再用寒暑假的時間分散完成其他役期,不過這樣的提議,不僅民眾不太買單,軍事專家也認為這樣會讓訓練不夠扎實。

教育部目前公布的「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開放從2023年9月起進入大學就讀的一年期義務役役男,可以向校方申請就學期間服役的彈性修業方案,讓大學生役男得以將自身的學業濃縮至三年完成,並於四年內同時服完兵役。

民間團體「經濟民主連合」昨(12)日開記者會表達「開學談兵役:彈性服役與彈性修業應並存」的訴求,呼籲國防部要有「一年役期,分期付款」的多元方案,讓大一新生可以選擇在入學期完成四個月軍事訓練,並將剩餘役期以三個星期為一單元,在寒暑假期間或畢業後「分期付款」服完兵役,進而讓役男可以更兼顧學業、兵役、進修及職場的彈性需求。

台灣公民陣線活動部主任羅宜指出,他們不反對目前教育部提出的方案,但現行方案仍硬性規定要連續服完一年的兵役,因此呼籲應該考慮「經濟民主連合」提出的「兵役分期付款」。

而對於兵役分期付款的提議,就有民眾表示,「最奇葩的政策」、「分期付款?要不要付利息啊」、「打台灣時也分期打」。而國防部資源司人力資源處處長董紹明少將則表示,依據兵役法第16條規定,役男需完整服役滿一年退伍。

根據《TVBS》報導,軍事專家施孝瑋也不贊同這樣的提議,他認為訊練的連貫性相當重要,如果採用兵役「分期付款」的方式,役男當完一年後回歸校園,過一陣子再回歸部隊時,有可能會忘記訓練內容,實際打仗時可能會有相當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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