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李正皓在臉書貼出五張圖,他一一說明;他說,上面大大的官印就寫著「高虹安」三個字,這份公文就是一槍斃命的證據。(圖/翻攝自李正皓臉書)
名嘴李正皓今(20日)在臉書公開另一份蓋了高虹安官印的都更案公文,發現與「寡婦樓」兩案的背後都與在地建商有很大的牽連,指出高虹安火速批核,更質疑是與建商有對價關係一槍斃命的證據。對此,市府表示,有心人士透過片面資訊進行惡意解讀,已損害市府聲譽。
市府指出,本案為地主100%老屋同意合建案,市府依都更條例及都更條例施行細則,明定都更審查規定合法合規進行審議,並透明公開審理,辦理公辦公聽會及收集周邊居民意見,相關資料皆可供查證,
▲李正皓指出高虹安火速批准,這份公文就是一槍斃命的證據。(圖/翻攝自李正皓臉書)
市府說明,有關昇益開發公司申請本市東區民主段民間協議合建都更案,土地面積405坪,由實施者與現有地主以100%同意參加,並以協議合建方式進行民間自辦都更案,其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較為單純,申請人於111年6月13日啟動,並於同年8月3日申請報核,由市府進行書件表格書審符合規定下受理,歷經公開展覽15日,112年4月10日辦理公辦公聽會,收集周邊居民陳情意見,由市府召集都更審議委員審查後,於112年7月28日核定發布實施,歷時約1年2個月,符合過往相似案例平均1-2年審議時程,一切皆依照合法程序進行,並非謠傳所謂的速審速決。
都發處進一步說明,鑑於以往都市更新案程序繁瑣,地方政府又處理緩慢,立法院院會於96年12月21日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簡化民眾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程序,並由中央統一訂定都市更新審議的標準作業程序,市府依法完全按照相關規定進行。
▲李正皓所指「火速批准」的都更案。(圖/翻攝自新竹市都發處網站)
都發處指出,內政部營建署於107年6月6日針對危險老舊建築公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加速重建條例」,以利加速全台老舊建築更新,加強都市公共安全,市府亦是協助民間申請,110年及111年皆為非六都核准案件第1名縣市,透過都更及危老重建等機制,協助加速改善居民生活品質,避免發生類似城中城公安事件。
市府補充,歷年核定案件由100%地主同意協議合建案通過案件共9件,平均審定期間為1-2年左右,此案亦在平均審定期間內,毫無特殊可言,呼籲切勿惡意解讀,以訛傳訛。都發處舉例,臺北市政府為加速針對土地100%同意協議合建案,112年3月17日提出都更150專案,類似案件應於150天內審議完成,而其他縣市對此類案件也有類似之實務作為,大方向皆為縮短審定期間。
市府強調,本案於高市長任內發布公告,係依110年報核資料持續進行審議核定結果,以公文格式蓋官防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