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食藥署將試辦實質轉型雞蛋強制標示原產地(圖/記者黃仲丘攝影)
進口蛋風波未歇,許多民眾在討論白煮蛋、茶葉蛋及滷蛋是否應比照豬肉、牛肉標示原料原產地。食藥署今(27)日表示,已於9月25日與四大超商、四大賣場達成共識,已於9月25日起,展開為期6個月的試辦計畫,包括白煮蛋、茶葉蛋、滷蛋、溏心蛋等,都得標示產地,目前包括7-11、全家、萊爾富、OK超商等四大便利商店皆已完成標示。食藥署表示,即使在試辦期間,參與試辦者若產地標示不實,仍可依《食安法》開罰4萬到400萬罰鍰。
▲實質轉型蛋品標示方式(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表示,為確保消費者知及選擇的權益,食藥署於112年9月21日召開專家討論會議,專家建議輔導業者主動揭露具有蛋型之實質轉型蛋製品雞蛋原料原產地,如白煮蛋、茶葉蛋、滷蛋、溏心蛋等,輔導措施試行6個月,之後會視施行結果研議後續實施方式。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試辦期間的標示,需與事實相符,如僅有一國就標示使用該國的蛋品。若實質轉型的蛋品來源有兩國,如台灣6顆、巴西4顆,就依比例標示「台灣、巴西」。之後也會輔導業者,將台灣和巴西蛋分鍋標示,便於民眾分辨。
▲四大超商已完成標示(圖/食藥署提供)
林金富表示,食藥署於9月25日與四大超商、四賣場達成共識,目前包括7-11、全家、萊爾富、OK超商等四大超市均表示已完成標示;家樂福、愛買、大潤發、全聯等四大批發業者共8大通路9月25日也都有派員討論,並表示願意配合。
鄭維智表示,本次試辦期間自112年9月25日起為期6個月,以各大通路商為本次優先試辦業別,產品範圍以具有蛋型之白煮蛋、茶葉蛋、滷蛋、溏心蛋等散裝蛋製品為主,標示方式建議可參考散裝食品標示規定,以卡片、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型式,採懸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明顯辨明之方式,擇一標示。
鄭維智表示,依標示規定字體大小,長寬各不得小於0.4公分,食藥署也製作標示樣張置於官網文宣品下載專區(http://www.fda.gov.tw/TC/Promotional.aspx),歡迎各界下載運用。
林金富表示,將來試辦6個月經檢討後,若確認入法,將進行預告,兩個月後正式公告上路,即使是試辦期間,標示不實可依《食安法》裁處4萬到400萬,正式上路後應標示而未標示也可依同法裁處,3萬~300萬元。
而有關液蛋、蛋製品是否也將強制標示原料產地,林金富表示,這部分還不在此波試辦範圍,會就本次試辦後,與相關業者溝通,再研議是否擴大實施。林金富表示,如果消費者買到有問題的雞蛋,民眾可以撥打1919食安專線或跟地方衛生局檢舉,一定會入案盡速查核,查核屬實就會依《食安法》對業者開罰;若是蓄意製造假訊息的人也可依法處分。